 |
◆醫師為正式教育、訓練及證照要求最嚴格的職業之一,除須國內外公私立醫學
院醫學系畢業,並要考取國內醫師執照,而於醫院完成各專科指定年限之訓練
後,須參加專科醫師甄審,才能取得專科醫師資格。
◆對法醫工作有熱誠及興趣的醫師,完成法醫師培育體系的訓練後,便具有法醫
師的雙重專業資格。
◆醫師工作時間長,必須承擔的風險與責任也高,在高收入、高社會地位的光環
下,醫師付出的心力與時間其實也比一般人多。
◆台灣未來人口結構老化,對於醫療服務的需求將持續增加,也帶動醫師整體就
業機會穩定成長,尤其在預防保健及慢性病、老人、幼兒的長期照護將是未來
大量擴展的領域。
|
 |
|
醫師的職責是救人,當病患有健康問題尋求協助時,通常已經把自己交付給醫師,相對的,也加重了醫師的責任。醫師為傷者或病患診斷疾病、開立處方及治療在檢查病患時,會詢問過去的醫療史、解讀檢驗結果,並向病患提出與飲食、衛生及預防性的建議。因此,如何得到病人的信賴,取決於醫師專業知識及對病患的醫療態度。
醫師的工作主要有三類:服務、教學、研究。「服務」即為病患作診斷與治療的部分;「教學」與「研究」為教學醫院醫師的職責,主要是教導後進醫師與醫學生並維持醫療專業品質,並蒐集臨床資料,整理統計調查以作為臨床研究與實驗的基礎;而開業醫師則是以服務病患為主。
在台灣,醫師專科可分為一般內科及次專科(包含心臟、胃腸、胸腔、腎臟等次專科)、一般外科及次專科(包括神經外科、心臟血管、整形外科等),及其他專科(包括小兒、婦產、麻醉、家庭醫學、復健、精神科及骨科等);此外還有中醫與牙科。
根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的統計資料(註1) ,民國97年各專科醫師人數以內科、外科、職業醫學科、家醫科、小兒科最多,近年來精神科與急診醫學科的增加幅度也不小。此外在刑事案件中有人員傷亡時,需要解剖、鑑定屍體或傷者,這些工作則是由法醫師來執行。
一般內科是臨床醫學的基礎,內科醫師主要工作內容為體內器官疾病的診斷與非手術性的治療,著重以病態生理學角度來解釋特定疾病的臨床表徵,並且探討治療疾病的原則及方向,通常以各種診斷技術、藥物或住院方式來治療患者。例如心臟血管內科使用心電圖、超音波等檢查儀器為病患做診斷檢查;胃腸內科醫師利用各種腹部超音波、腸胃道內視鏡為病患提供診斷與治療服務;胸腔內科則透過痰液細菌學檢查、胸部X光片攝影、胸部超音波等判斷是否有呼吸道疾病。
外科醫師主要負責一般外傷治療、肝膽胃腸系統手術、腫瘤切片檢查及後續療程(包括切除與化學治療等),通常會讓病患在全身麻醉或局部麻醉的狀態下,使用各種開刀設備來為患者進行手術。例如神經外科醫師使用精密的顯微手術設備及電腦立體定位儀,提供各類精細的腦部與脊椎手術;心臟外科醫師則是執行開心手術、周邊血管手術及靜脈曲張手術;整形外科醫師治療範圍包括:各種急慢性傷口、燒燙傷治療、斷指重接手術、皮膚移植手術等,另外,並提供各類整形手術及先進雷射治療等美容醫學服務。
小兒科為新生兒與兒童相關疾病的專業科目,評估及治療患有各種疾病的兒童,或是為早產兒及重症患童施行特別的醫療照顧,其次專科項目涵蓋新生兒、小兒胃腸、小兒心臟、小兒腦神經、小兒過敏、小兒感染等。
婦產科醫師負責完善的產前檢查,規劃、提供孕婦完整的產前管理及衛生教育,必要時需隨時待命,並配合小兒科醫師進行高危險生產時的新生兒搶救工作;婦科方面,會使用內視鏡檢查及腹腔鏡進行一般婦科手術,並結合放射腫瘤科與病理科,提供各種婦女癌症治療,如乳癌、子宮頸癌、卵巢瘤等。
麻醉科醫師主要執行手術前的各項麻醉,包括全身麻醉、脊髓麻醉、硬脊膜外麻醉、各種神經阻斷術,並負責術後恢復照顧、無痛分娩、手術後疼痛控制、重症照護等作業。
家庭醫學科醫師擔任第一線醫療工作,並對病人負有繼續健康照顧的責任。居家服務、婚前檢查、家庭計畫、老人病和慢性病預防治療、定期成人健康檢查、勞工體檢、社區基層醫療、兒童預防保健和預防注射、婦女抹片檢查、職業病的預防及診斷治療、安寧緩和照顧等皆為家醫科主要負責項目。
復健科醫師提供各式電熱療、骨科物理治療、手部傷害職能治療、腦中風及其他中樞神經疾病病患的復健治療;精神科醫師主要以一般藥物與心理治療,診治精神病、精神官能症等病患。
骨科醫師則是各種骨骼、關節、肌肉、神經疾病或損傷之診斷及治療,除一般骨科手術外,尚有各種人工關節置換、關節鏡手術、脊椎手術、骨骼延長手術、植骨手術等。
中醫師是依中國傳統醫學方法,從事人類疾病、傷害、精神障礙診斷及治療,包括內、外、兒、婦、眼、痔、針灸、傷科等。
牙醫師工作可分為疾病治療與美容兩種,疾病治療包括牙髓病、牙周病、蛀牙、洗牙等;美容包含鑲牙、瓷牙貼片、固定假牙等,另外還有矯正、咬合、假牙、牙肉整形、美白等項目。
整體來說,醫師需要具備嚴謹的醫療專業、對病人的責任感以及仁心仁術的胸懷。醫師在照顧慢性病患時,需要長期不斷追蹤,清楚病人個性、教育程度、生活習慣及其與家屬間的互動關係,並了解如何去輔導病人,使病人能夠遵照醫囑,以達到預期的效果;而對於重症患者(例如癌症),給予病人信心並激發其意志力也是醫師的重要使命,心理的支持與醫療工作一樣重要。
法醫師與一般醫師最大的不同在於不須治療病患,僅須找出與刑案有關的證據,現代法醫學大致可分為傳統法醫學和臨床法醫學,前者以探究人的死因為主,後者則強調維護司法權益,找出其遭受傷害的真相,進而協助解決法律上的問題(註2) 。
現代醫院內部全面電腦化、網路化,且醫師須撰寫相關診療、研究報告,因此使用電腦與Office軟體成為醫師基本的要求,在醫療儀器方面,依不同專科工作上的需要而有所不同,像是胃腸科醫師使用胃鏡等,除了最新研發出來的精密儀器外,通常在學校或實習期間,大都已有機會學習使用。
|
 |
 |
醫院內醫師通常在醫院(包括門診、病房)、學校、實驗室、研究室工作,在醫院門診與病房的時間較多;急診室醫師經常面對需要急救的病患,病房內也時常出現突發狀況,必須在緊急情況下作出判斷與決定,年輕醫師通常會負責第一線的工作,在門診的通常為資深醫師;外科醫師和麻醉科醫師須常在手術房內進行開刀手術,意外風險大,且病人狀況通常較差,需要精神專注且長時間站立;牙醫師的工作環境常有鑽牙、吸水等噪音,環境中也充滿化學藥品、牙科藥品、丁香油、樹脂等材料參雜在一起的味道,還有長期坐著造成腰痠背痛、手腕、眼睛、腰椎等不舒服的症狀。一般來說,醫院及診所是病患尋求醫療協助的場所,裡面隱藏的危機亦不容忽視,例如放射線、針扎、病菌感染等,常成為醫師工作上的潛在風險。
工作時數視醫院、診所的排班與人力配置而定,醫院因24小時都要有人服務病患,醫師必須協調看診時間,其工作時段視排班行程而定,執勤時亦要隨傳隨到;醫院內醫師人數若不足時,即使主治醫師也要負責輪小夜與大夜班,例如外科、小兒科等較缺醫師的科別,每天大概工作10小時以上。診所的工作時數與時段因人而異,有些診所晚間休診,亦有不少診所為了增加收入、留住客人,將看診時段加長,假日與夜間也提供看診服務;聯合診所(註3) 內若有2位以上醫師可平均分擔時段,減少工作負擔。
除了工作時間長,必須承擔的風險與責任也高,同時為了趕上日新月異的醫療技術,在忙碌的臨床工作之餘還得不斷做研究,在醫師高收入、高社會地位的光環下,其實他們也付出比別人更多的時間及心力,在教學醫院內醫師們往往有研究、升等的壓力;此外,與病人、家屬互動上,要將情況明確說明清楚,技術層面也要做好,將詳細內容紀錄在病歷上,以避免醫療糾紛。個人自行開業診所,因為規模較小,只有少數護理人員協助醫師看診與治療,為節省支出,常須包辦行政與財務管理且自行承擔經營上的責任。
法醫師的專責工作為相驗、解剖以及作證,通常相驗工作會在案件現場進行,解剖工作除了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成立專門的北區解剖室外,目前各地區的解剖室多設在殯儀館內,設備簡陋,亟待改善;法醫由於工作內容經常接觸死者及作證,所面對的風險與壓力也相當大。
|
 |
 |
根據民國97年行政院衛生署統計結果 (註4),醫師人數約53,000人(包括醫師37,000人、中醫師5,000人、牙醫師11,000人),將近全數投入醫療保健服務工作。根據資深醫師表示,目前醫師以男性居多,約占整體的70%,自行開業比例則占整體執業醫師的三分之一左右(註5) ;由於牙醫師工作時間較具彈性,所以女性牙醫師有越來越多的趨勢。在地區別分布上,台北的醫師密度最高,其他都會區也較多,明顯存在著城鄉差距,政府在政策上係以健保點數作為因應,採用「山地離島地區醫院加成率」方式,鼓勵醫師們至郊區服務(註6) 。
根據資深醫師表示,目前外派機會通常是與其他醫院合作、借調到其他醫院支援或是派駐至分院;有些醫院會以「2年後可當上主治醫師」來鼓勵新進醫師至偏遠地區服務。
在法醫部分,至民國94年12月,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法醫師僅4人(預算員額為19人)、檢驗員35人(預算員額為37人),至97年法醫師亦僅有5人(註7) 。百分之九十以上屍體檢驗,實際上是由檢驗員執行,解剖屍體方由法醫師、外聘顧問或榮譽法醫師進行,死因鑑定則由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委請顧問醫師負責(註8) 。
|
 |
|
成為醫師之基本要求為國內外公私立醫學院醫學系(牙醫系)畢業並考取國內醫師(牙醫)執照,且須在指定的醫院完成各專科指定年限訓練後,才可以參加專科醫師甄審,取得專科醫師資格。要成為執業中醫師,必須先取得中醫師執照,目前國內取得管道有二,一是中醫本科畢業後考中醫高考及格 (註9),另一則是參加中醫師檢定考試及格,再參加特考,兩階段考試通過後,也可獲中醫師資格(註10)。
因為醫學研究不斷的創新,許多疾病的病因及治療方式也持續被發現或改善,為提供病患最高品質的醫療服務,醫師的在職醫療教育是一刻也不能停歇。
在台灣的教育體制下,醫學院的競爭十分激烈,台灣12所公私立醫學院,每年錄取約1,250名醫學系學生。大致上來說,醫學系修業年限為七年,第一、二年為通識教育與醫預科課程(包括物理、有機化學、生物化學、生物學、醫學概論等),第三年為基礎醫學課程(包括解剖學、組織學、公共衛生、生理學及微生物等),第四年為基礎與臨床醫學整合課程(包括病理學、臨床藥理學、臨床醫學、檢驗醫學等),第五至七年為臨床醫學與臨床實習課程,將之前所學習的醫學知識應用在臨床工作上。
牙醫學系的修業年限為六年,第一年為通識課程與口腔醫學基礎課程,第二年學習口腔胚胎與組織學、牙科器材學、牙體復形學及實驗等,第三、四年修習口腔解剖學、口腔病理學、牙科藥理學、牙髓病學、牙周病學等,第五、六年主要修習兒童牙科、補綴學、口腔顎面外科、牙科麻醉學、矯正學以及臨床實習。醫學系與牙醫系實習醫師主要的訓練內容包括為病人問診、寫病歷、換藥、開藥等入門醫療工作,並且以輪調方式接觸不同專科病房內的工作。
中醫學系課程採中西醫學兼修,課程內容包括中醫基礎醫學、西醫基礎醫學、中醫臨床醫學、西醫臨床醫學、西醫見習、西醫臨床實習、中醫臨床實習、中醫見習、共同科目及通識科目等。
醫學系、中醫系或牙醫系畢業後,通過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中醫師、牙醫師」可取得正式執照,並進入醫院擔任住院醫師,接受進一步專業訓練。考試科目可參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中醫師、牙醫師考試分試考試規則」(註11)。
住院醫師依其年資可分為R1(註12)(第1年住院醫師)、R2(第2年住院醫師)、R3、R4、R5…等,醫院每年會評估住院醫師的成績,擇優錄取可以往上晉升的住院醫師。住院醫師訓練期平均為4年以上,年限長短與專科有關,例如一般內科為3年、外科為4年、牙科4年、心臟或腎臟科需要7年、神經外科則可能7-8年以上。住院醫師最後一年為總醫師,增加行政歷練後常為主治醫師人選。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規定,完成臨床訓練之後,具備獨當一面為病人解決健康與疾病問題的能力,始可參加專科醫師甄審,醫師依「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所定之分科完成專科醫師訓練者,得參加各該專科醫師之甄審。專科醫師訓練應於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具有專科醫師訓練能力之醫院內完成(註13)。專科醫師甄審分筆試及口試二部分,二項均及格者為合格,筆試不及格者不得參加口試,口試不及格者,得保留筆試及格成績二年。詳參各專科醫師甄審辦法。
若能順利取得專科醫師執照,醫師的專業生涯將邁入另一個階段,有機會成為大醫院的主治醫師或是自行開業,甚至也有派出國學習研究的機會。依行政院衛生署規定(註11),醫師與牙醫師必須每六年換照一次,每年完成30小時衛生署所認可的繼續教育學分,其中有3學分須屬醫學倫理、法律學分,以維持執照的效力;醫師或牙醫師若在工作時使用到放射線治療或影像儀器,也必須考取醫用放射線從業人員操作執照(註14)。
有志從事教職的主治醫師,可申請碩士、博士班,並擔任醫學院的臨床講師。在工作之餘,也需要參加國際性的醫學會議、投入臨床醫學實驗、完成論文,若研究成果在知名醫學期刊刊登並通過專業同儕的嚴格評斷與認可,臨床講師就能取得博士學位,並且順利升為助理教授,在副教授階段持續做研究,且在醫學院累積固定的教學時數,就有機會升任教授。
醫學中心或教學醫院的主治醫師在整個醫療團隊中扮演了醫師與教師的角色,其診療過程與病歷紀錄都是住院醫師訓練的教材;為了維持醫療與教學品質,各醫院都有一套嚴格的評鑑與升遷標準。教學醫院內的專科或主治醫師要持續臨床研究,論文發表數達到評鑑的標準才能升等,通常升等時會考量醫師的服務成績(含年資)、教學成績、論文發表(即研究能力)等項目。
若想從事專業法醫師工作,醫學院學生可選擇法醫或病理專科,畢業之後參加考試院法醫師高考;該考試除國內外法醫學研究所畢業者可報考外,經醫學系、牙醫學系、中醫學系畢業,考試及格並領有執業證書,修習過法醫學程、法醫實習或經法醫專業訓練者,亦可應考。台灣大學已於民國93年成立法醫學研究所,96年將有第一批的應屆畢業生。法醫師高考的考試科目,包括一般醫學、臨床法醫學、法醫病理與解剖學、法醫毒物學、法醫生物學、法醫法規、倫理與公共衛生等6科(註15)。經高考資格通過,再接受半年法醫訓練,將由法務部以法醫師任用。主要的升遷管道為法醫師、地檢署主任法醫師或是在法醫研究所擔任病理醫師(註16)。
進入大型中醫院或是教學醫院中醫部門的中醫系畢業生,如同西醫的住院醫師一樣,接受2~5年不等的訓練(由住院醫師至主治醫師),中醫的專科分類不像西醫那麼細,現在也尚未有專科中醫師的考照需求。若進入中小型的中醫醫院或中醫診所的中醫師,初期會先擔任支援醫師的角色,輔助主治醫師看診或做一些治療工作,累積2~3年的臨床與看診經驗,有獨當一面的診療實力之後,就可以擔任主治醫師或自行開業。
|
 |
|
根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類別薪資調查報告」(註17)顯示,97年7月各行業不含自行開業之「受僱醫師」平均薪資約114,000元,而薪資水準最高10%的醫師,僅每月平均經常性薪資已達150,000元之譜,且這些醫師的專業、資歷通常均已居此職業之金字塔頂端,因此再加計績效獎金、年終獎金及其他津貼,每月薪資數十萬元不足為奇。
全民健保開辦之後,醫院及診所的經營費用大多來自健保給付或醫療保險給付,醫師與牙醫師的薪資很大一部分是看服務的病人數,這部分會影響到紅利、點數、業績等,而點值也跟專業科別有關,例如外科點值較高、復健科比較低,因此薪資水準的差異很大,通常風險較高、自費項目多的科別,或是技術性高、專業性強的醫師薪資會較高。
據資深醫師表示,主治醫師的薪資計算方式是「底薪加績效獎金」,其薪資水準會依照個人的資歷、知名度與醫術等差異而有所不同。新進主治醫師大約有10-12萬元的薪資水準,一般主治醫師的底薪加看診獎金,每月薪資約15-30萬元不等,若升等至專科主任醫師,則月薪可望達到30萬元以上;牙科主治醫師平均月薪約12-15萬元;診所自行開業醫師月收入則視看診時間及病人數差異頗大。
在新進醫師方面,公立醫院的住院醫師平均每月底薪5-6萬元;私立醫院住院醫師的薪資較公立醫院高一些,但多採績效制。以公立醫院住院醫師為例,尚未考取醫師執照前每月底薪約3萬-4萬元,取得執照後大約4萬-4.5萬元,資深的住院醫師約5-6萬元;在住院醫師階段,除了固定的底薪,由於醫師必須值班,所以底薪之外還會有各種津貼(例如值班津貼)、補助(如醫師執照獎勵金)等。
法醫師的薪水則是比照公務人員,月薪約10萬元,主任法醫師約12萬元,病理醫師則約16萬元;另外,還有額外津貼(解剖加給及交通費等),每次大約是3,500元左右。
|
 |
|
據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推計,65歲以上人口至民國105年將上升至13%,與15歲以下幼齡人口比率相當(註18) ,再加上每年約二十萬的新生兒(註19),對於醫療服務的需求將持續增加,因此也帶動醫師整體就業機會穩定成長,尤其預防保健、慢性病、老人、幼兒的長期照護將是未來大量擴展的領域;另一方面,一些健保尚未給付的項目,如進口藥品、特殊儀器檢驗或是美容整形等,因利潤較高也會影響醫學院學生未來選擇專業科目的方向。雖然目前西醫還是扮演主流醫學的角色,但中醫溫和的用藥與治療方式也受到中外醫學界的專業肯定。台灣自民國89年起,中醫開始加入健保支付制度,國內的各大醫院與醫學中心紛紛開辦中醫門診,而各縣的省立醫院也在政府經費的挹注下,成立了中醫部門,隨著中醫醫療品質的提昇,台灣民眾對於中醫治療效果的信賴程度日益升高,也意味著對於中醫師的需求將更加殷切。
現在每年醫學系與牙醫系的畢業生人數逐漸增加,加上健保制度對醫療院所的限制,薪水不如以往高,但是訓練養成期很長且充滿壓力,投資與回收的效益降低,將對醫師就業產生影響;近年醫療糾紛多、風險及壓力大的外科和婦產科也有缺少新血加入的窘境,大多數醫學院學生紛紛轉向較輕鬆、壓力較小的科目,如皮膚科、家庭醫學科、精神科等,因此在外科及婦產科醫師供給減少的情況下,反而可能使這些科目的醫師就業機會增加。另一方面,政府希望將台灣醫療服務行銷到國際社會(註20) ,推動「醫療服務國際化旗艦計畫」,初期開放肝臟移植、顱顏手術、心血管外科、人工生殖、關節置換手術五大項目,亦可帶動相關專科醫師就業機會成長。
自民國84年全民健保開辦後,醫療院所逐漸出現規模成長及大型化的趨勢,個別診所面臨更多的競爭壓力,加上個人診所的市場漸趨飽和,自行開業比例已逐年降低,不過仍維持在整體執業醫師的三分之一左右,其餘近七成的醫師人力將集中在大型醫療體系內(註5)。
由於主要醫療資源集中在都市化程度較高的區域或是規模較大的醫學中心與醫院內,為了加強社區預防保健功能,政府推動家庭醫師制度,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並建立適級醫療的觀念,截至95年10月已有300個社區醫療群運作,參加基層診所1,811家,醫師數2,112位(註21) ;而未來老年人口持續增加,對於長期照護、慢性病診療、家庭醫學需求提升,使得地區醫院、診所與社區及社會福利結合而成的社區醫療體系更顯重要,若能加強特色醫療項目,並與大醫院合作建立完善的轉診系統,地區聯合診所或醫院亦能成為醫師就業新方向。
法醫人才在台灣一直呈現不足狀態,勉強由各地檢署的檢驗員在第一線進行相驗工作,遇有疑難及特殊爭議案件才由專業法醫師進行解剖及死因鑑定。醫師若對法醫工作有熱誠及興趣者,完成法醫師培育體系之訓練後,也可成為具備醫師及法醫師的雙重專業資格,將來更可以在大學從事學術研究或是在醫院從事臨床法醫門診,也提供醫學院學生的另一項就業選擇。
|
 |
|
|
醫師的工作是預防、診斷與治療疾病和病患。其他需要具備與醫師相似技術、以及行使專業判斷力的相關工作為公共衛生醫師,也可轉至研究工作(如醫學、生技領域)。
|
 |
 |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台北市安和路一段29號9樓
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420號10F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台北市常德街1號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法醫學科暨法醫研究所
台北市中山南路7號
|
 |
 |
1.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醫療統計,「97年台灣地區執業科別分布情形」
2.台灣大學醫學院圖書分館館訊,「法醫學科館藏資源示意圖」
3.我國「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中明定,「聯合診所」為二位或二位以上同科或不同科
的醫師,於同一場所正式聯合開業,共用人員與設備。
4.行政院衛生署統計處,「醫療機構與醫事人員統計」
5.「台灣醫師的生涯路徑與職場結構」,台大醫療機構管理研究所副教授陳端容著,
民國95年12月。
6.中央健康保險局,「全民健康保險論病例計酬支付作業要點」
7.法務部全球資訊網,法務統計年報
8.法務部全球資訊網,「立法院三讀通過法醫師法草案」
9.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中醫師考試規則」
10.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中醫師考試規則」
11.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考試分試考試規則」
12.有些醫院規定剛畢業的學生如果尚未考取醫師執照,仍可受聘為醫院的R1,但如
果到第2年仍無法取得醫師執照,則有可能會被解聘。
13.行政院衛生署,衛生法令查詢系統
14.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15.考試院「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法醫師考試規則」
16.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法醫學科暨法醫研究所
17.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民國98),職類別薪資調查報告(資料時期:民國97年7月)
18.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人力資源發展/人力規劃/中華民國台灣97年至145年人口推計
19.內政部統計通報,嬰兒出生狀況統計
20.行政院衛生署「把顧客引進來、讓醫療走出去,台灣醫療服務國際化」
21.中央健康保險局「民眾健康照護的第一線 ─ 健保家庭醫師 厝邊好醫師 社區
好醫院」
|
|